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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號提案 – Require Medical Oversight of Dialysis Clinics規定對洗腎診所進行醫學監督

California 加州

加州有約八萬人需使用州內約650家診所的洗腎服務。大部份洗腎診所均屬兩大機構旗下,這些重要醫寮設施利潤豐厚,卻通常人手不足,讓病人蒙受不必要的風險。今次是健康護理人員第三度將此提案提交選民表決。前兩次的提案都被經營洗腎服務的集團斥重金擊敗。為確保洗腎病人在診所獲得洽當和安全的照護,29號提案規定診所運作時必須有醫生、執業護士(NP)或醫師助理(PA)駐在現場。今次提案比前再進一步,增加一項披露要求,如果某位醫生持有診所股權5%以上則必須申報。腎病病人在貧窮人口和少數族裔中比例特高,著眼於牟利的企業有必要履行其保護員工和病人安全的責任。投票支持30號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