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通過了一項強制性規定,到2035年,該州銷售的所有汽車都必須是電動車,以淨化空氣、保護氣候。這項措施將對年收入超過200萬美元的人徵稅,並將大部分稅收用於補貼購買電動車的消費者,以滿足這項強制性規定,剩餘資金將用於預防野火。用更乾淨的電動車取代道路上污染嚴重的汽車是一個值得稱讚的目標:汽車廢氣排放對我們社區中少數族裔工薪階層的肺部健康和生活造成了不成比例的影響,而這項法律將撥出專項資金,使低收入人群更容易購買更清潔的汽車。
然而,紐森州長公開反對這項提案,稱其為向Lyft公司輸送資金,而Lyft正尋求州政府撥款以資助其向電動車轉型。此外,這項措施是「投票箱預算」的典型例子,因為它對資金的用途設定了嚴格的限制,可能會損害其他有價值的事業,並限制我們有效分配資源的能力。我們對此不持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