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贊成

措施 X – 限制市議員的任期

奧克蘭

X 措施將市議員的任期限制為 12 年或 3 屆。它還澄清了市審計員的角色,並允許公共道德委員會有權設定市律師和市審計員的最高工資。它還要求市議會提出的所有投票措施在市議會決定是否投票將該措施列入選票之前至少進行兩次公開聽證。這項措施支持了目前有利於市長的製度和結構,使他在市議會的決策中擁有更多的發言權和權力。

奧克蘭市長 – 選擇#1:Sheng Thao,選擇#2:Allysa Victory,選擇#3:Greg Hodge

奧克蘭
選項#1:盛濤 為了給這些進步的市長候選人最好的獲勝機會,我們要求選民選擇盛濤...

尼基·福圖納托·巴斯

奧克蘭市議會第 2 區
奧克蘭市議會制定該市的目標和優先事項。理事會批准城市預算,通過條例...

措施 G – 發行債券支持利弗莫爾學校

利弗莫爾
我們知道,債券是一種累退的籌集資金方式,它讓公眾對債務負責,並允許華爾街介入…

措施 W—透過限制大捐助者的影響力,培養更負責任的民選官員

奧克蘭
W 措施,即《奧克蘭公平選舉法》,將使地方政府更加負責任,並使所有奧克蘭居民能夠...

措施 J – 發行債券支持都柏林學校

蘇諾·格倫
我們知道,債券是一種累退的籌集資金方式,它讓公眾對債務負責,並允許華爾街介入…